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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免罚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落实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不断加强执法和监测协同做好自行监测执法检查和在线数据执法应用,2020年8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组织了生态环境执法培训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80余名法制、执法、监测人员参加了培训。
在为期一天的培训中,局执法处重点解读了最近本市出台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沪环规〔2020〕2号)、《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沪环规〔2020〕4号),介绍了制定背景、编制过程、工作思路、主要内容等,并邀请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用两个实际案例分享了《免罚清单》的取证要点和应用情形的实践经验。
局监测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有关规定、主体责任、建设安装、联网备案、运行维护、监控数据应用和检查重点进行了解读,还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法检查的内容、要点进行了介绍。局执法总队从在线监测数据行政执法案例实践的角度,围绕办案要点和难点,分享了办案经验。会议还邀请专家从技术层面分享了在线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要点。
通过此次培训使得本市行政执法人员更加准确理解、使用新规定,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水平,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执法与监测的协同机制,提高科学执法、精准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供稿: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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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乔佳妮